磐石市民政局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磐石市民政局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一)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经济收入、生活的基本状况,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填写《农村居民低保待遇申请登记表》,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5天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经村低保评议小组讨论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居民低保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初审意见,经评议小组成员签字和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街区民政办。村委会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乡镇街区审核。乡镇街区民政办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并应委托村委会张榜公示5天以上, 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上报民政局审批后,向其发放《农村居民低保金领取证》。
(四)民政局审批。民政局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查访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低保申请人的申请做出是否准许的决定,并予以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