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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26056/2006-0353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磐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6年01月09日
标      题: 磐石市民政局200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1月09日
索  引 号: 013526056/2006-0353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磐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6年01月09日
标      题: 磐石市民政局200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1月09日
磐石市民政局

磐石市民政局

200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

 

200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磐石市民政局)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规范运行,全年保障贫困对象9086户、2096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43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725户、10138人,发放保障金129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361户、10831人,发放保障金149万元。12月初,我市被省民政厅推荐为全国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宣传市,局长宋振明应邀到北京参加了座谈会,并上交了题为《以政府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经验材料。在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民政部门的低保工作情况汇报,把低保工作做为为民执政、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吉林市政府责任状确立的指标,保证了地方匹配的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城市低保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工作中我们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金额公开的办事制度,做到阳光下操作,该批的一户不漏,不该批的一户不批。严把“三关”即:首先把住审报关。凡是本人提出申请的,必须由社区干部、街道民政助理走访调查,确定入围对象,然后填写《走访记录表》;其次是把住审核关。乡镇街将调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张榜公布,七天后没有异议的,社区、街道在《走访记录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民政局;最后是把住审批关。民政局低保中心会同社区干部、民政助理对上报人员进行入户复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审批表》,确定为保障对象。三是注重制度建设。为保证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们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保障制度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若干意见》、《城乡保障对象优惠政策》等。基层也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使全市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