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磐石市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
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磐政办发〔20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磐石市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磐石市档案馆安全体系
建设规划(2018年—2022年)
根据《吉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规划(2018年―2022年)的通知》(吉档发〔2018〕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市档案馆登记在册的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库房面积350平方米。档案密集架44组,馆藏档案资源总量超过22万卷件。是集中统一保管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是政府指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近年来随着安全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档案馆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档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档案基础设置投入还不能跟上档案事业发展速度,档案安全保管保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档案库房面积严重不足,目前库容已接近饱和,每年近万卷档案进馆,难以满足进馆需要。
(二)档案库房结构不规范,库房由办公用房改造,在设计、荷载等方面未按档案专业用房设计;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短缺,档案一些专业业务难以开展。
(三)档案馆防盗、防火、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落后简陋,极易发展档案受潮发霉、变黄脆裂等问题。
(四)档案信息化水平低,档案数字化任务尚未完成,信息化管理软硬件设施设备短缺落后,系统运维、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档案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五)档案馆人员编制不足、年龄老化,档案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难以满足档案馆工作需要。
二、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基本方略,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档案管理理念,加强档案安全保管保护设施设备建设、档案安全基础业务建设、档案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加大档案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利用5年时间,基本构建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档案安全防控体系,确保档案资源完整与安全。
(二)任务要求。
1.实现档案馆库安全。贯彻《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档案馆库建设的意见》(吉厅字〔2017〕37号)和《吉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规划(2018年―2022年)的通知》(吉档发〔2018〕12号)要求,大力推进我市综合档案馆建设。根据市“十三五”规划和全省新建档案馆规划,我市新建档案馆总建筑面积将达到5766平方米,新馆建设严格执行《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建成后新馆将实现选址科学,设计和施工规范,馆库布局和功能合理完善,档案保管和保护设施设备先进齐全。
2.实现档案实体安全。全面提高档案保管、档案接收和利用、档案抢救和保护等环节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档案登记与统计系统准确;档案存放规整有序;档案目录编制齐全规范;档案接收、出入库、利用、销毁等手续规范完备;馆藏全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抢救和保护科学合理有效;按期开展档案清点盘查、档案库房安全巡查和档案灾害情况检查。
3.实现档案信息安全。规范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有效提升档案信息安全防范能力。依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等标准规范,在环境及设备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和数据载体安全等方面,制定完善信息安全策略并贯彻执行。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建成数字化档案馆,顺利通过省局验收。严格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和国家档案局有关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方面的规定办法,确保档案开放和利用安全。
4.完善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构建档案馆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加强档案干部队伍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纪律教育。组建档案安全队伍,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完善档案安全制度,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档案安全教育培训。
三、实施步骤
(一)2018年4月末前编制《磐石市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档案局审定。
(二)2018年12月末前完成磐石市档案馆建设前期手续。
(三)2019年末新建档案馆投入全面使用。开展精细化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2020年进一步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现馆藏档案全部数字化,新进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全部配套进馆,档案信息安全体系完备,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档案馆通过省局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牵头,发改、住建、国土资源、财政、安监、档案等部门参加,根据部门职责统筹落实责任。档案部门做好综合、汇总等工作,加强与省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保证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切实将档案馆库建设、档案安防设施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数字档案馆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发改、档案、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有效发挥省级投入和地方投入的合力作用,圆满完成安全体系建设任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审计、财政、档案、机关事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监管责任,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和相关开支标准,严把项目评审和验收关。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