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在磐石市石虎沟河山水林田湖草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
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磐政函〔2018〕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磐石市石虎沟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磐石市石虎沟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位于石虎沟村至官马村段,起始于石虎沟小学跨河桥,下游终止于驿马河汇合口处,主河道总长5100米。
(一)河道生态护岸治理工程河道左右岸治理总长10079米,左岸治理总长5051米,右岸治理总长5028米。
(二)河道堤防工程左右岸共新建堤防工程7664米,左岸长4213米,右岸长3451米。
(三)穿堤建筑物工程桩号YD3+973及ZD0+840处新建穿堤建筑物2座,均为1.2×1.2米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
(四)附属建筑物工程新建上下堤路8处,路面全长360米,路面为砂石路面结构。主河槽处新建生态矮堰20处,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河道源头上游新建谷坊5座;新建过水汀步200米,采用仿木桩结构;生态缓冲带新建人行卵石步道1128米。
(五)生态翻板闸工程于石虎沟河汇合口驿马河下游80米处修建液压钢坝1座,翻板闸类型为液压钢坝。
(六)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滩地生态植被修复工程共栽植乔木15350株,灌木球19014株,灌木色带16664平方米,滩地草皮护坡41445平方米。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作物和林木。有关部门和单位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烟筒山镇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及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