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磐石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机构改革后全市党政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吉林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磐石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指防恐、防暴,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正常运转。管理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区域及附属、服务设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富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肖辉东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国军 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 英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继才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洪庆波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高会军 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
任雪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浩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勇 市信访局副局长
武文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德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卢光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桑志超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街、开发区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肖辉东(兼)。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各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吉林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要求。
3.按市安委会要求,开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安全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责任体系。
2.负责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指导各级党政机关制定和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等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应急局(市安委办)负责指导党政机关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党政机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党政机关治安、交通安全和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负责处理党政机关突发的暴力、恐怖袭击等事件;统筹管理和处置机关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依法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3.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处理好闹访、群访等突发事件。
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党政机关火灾、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封闭灾害现场,负责调查灾害原因、统计灾害损失;负责指导党政机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党政机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液化气罐、瓶)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党政机关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供水、燃气、排水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助处理市党政机关因房屋及建筑设施安全引起的责任事故和在建工程突发事故等。
7.市财政局负责市党政机关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改进、安全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以及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资金保障。
(四)各乡镇街、开发区职责
1.各乡镇街、开发区应成立本级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街本级行政办公室,履行本级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职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列为本级党政机关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受磐石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级党政机关安全委员会双重领导。
3.落实本级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的各项职责。
4.负责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公共突发应急预案。
(五)市直独立办公单位主要职责
1.各独立办公部门(单位)在市党政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本机关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机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兼)职机关安全管理干部,每年定期对本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定期排查本部门(单位)机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重大隐患整改按时限完成,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按照市安委会和领导小组要求落实本机关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培训、演练等工作。
(六)市直集中办公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各部门(单位)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下开展机关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机关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机关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机房、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安全检查,消防培训培训、演练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吉林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安全管理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把机关安全管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打牢事故防范的坚实基础。
(三)强化隐患整治。常态化开展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党政机关的安全稳定和正常办公秩序。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