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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26060/2020-15069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标      题: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客运组织服务农民春耕秋收出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磐政办函〔2020〕6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索  引 号: 013526060/2020-15069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标      题: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客运组织服务农民春耕秋收出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磐政办函〔2020〕6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客运组织服务农民
  春耕秋收出行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0〕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针对全市农村大面积秋收、农民集中下地用车问题,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道路运输组织。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千方百计加强道路运输组织,采取城市公交延伸、预约响应、包车客运等形式,切实服务好农民春耕秋收出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戚武为组长,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和各乡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服务农民春耕秋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喜波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全市秋收春耕运力组织微信工作群,公安、农业、应急等部门和乡镇街分管领导必须入群;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掌握农民群众出行需求,准备充足并适时调度运力,确保有力有效服务农民秋收出行。  
  市公安局负责各类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大进农村宣传教育力度,严禁车辆超员超速超载、客货混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上路的交通安全监管,为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标识,大力宣传禁止农用车、农用机械载客的有关法规。  
  市应急局负责督导交通、公安、农业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各乡镇街负责加大本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准确提供辖区农民对于客运运力的需求,掌控需求动态。  
  三、采取多种形式,优化农村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耕秋收季节农民群体性、潮汐性流动特点,统筹各种资源,及时协调班线客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通“点对点”运输,落实免费运送农民秋收春耕政策。要根据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保障农民群众出行。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动员各类客车拥有单位、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类运输车辆进农村,由市乡村合理调配,缓解农民秋收春耕出行难问题。交通运输部门运力需求服务电话为65250186、65259701。 
  四、利用退坡资金,落实优惠政策。市政府严格落实市长负责制,加强对成品油退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统筹安排,根据运输企业免费服务农民秋收出行实际情况,利用退坡资金给与企业资金补助;要加大对线路长、成本高、经营亏损农村客运线路的补贴力度,有效支撑农村客运发展,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五、坚持零容忍,开展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交通运输、应急、公安等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等运输一线,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本着“重点时段排查出的隐患就是责任事故”的理念,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清单,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复查验收,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出行意识。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教育农民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坚决不乘坐农用三轮车、农用四轮车、拖拉机、货车等非载人机械进行秋收作业。各乡镇街区配合交管部门负责对辖区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等形式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