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吉林市有关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全市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做好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吉林化纤“2·2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应急局要围绕重点工艺、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废物等部位和环节,聘请专家全方位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梳理摸排;要加强对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提升运输设备、顶板支护、防排水等重点部位隐患的排查治理。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无牌、无证、不具备资质的车辆上路和超载、超限、超速、农用车载人以及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围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机构、洗浴汗蒸、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棚户区、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聚焦工程建设,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和高危作业各环节的管控;要严厉打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市场监管局要突出小型分散锅炉以及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各乡镇街和市林业局要针对清明、“五一”、春耕生产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落实包保责任,逐个地块盯守,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市应急局要发挥好森防办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森林防灭火演练。市气象局要及时对天气、来水趋势等进行预测分析。各乡镇街及市水利局要强化对水库、闸坝等重要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保运行正常。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季节性工作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稳步做好信访化解工作
市信访局要严格落实每周调度1次、每半月报告1次制度,加大通报力度,倒逼责任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案件化解。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案件化解推进力度,逐案分析、挂图作战,对组卷报审的案件,要做到报告清楚、材料齐全,确保案件审核通过。想千方设百计全力做好交办案件化解工作,确保中联办交办的140件案件,6月20日前化解80%,年底前全部化解;中央巡视组移交的52件案件,6月底前全部化解。
三、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各乡镇街要科学制订限烧区秸秆烧除计划,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分局汇总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按计划组织烧除并做好旁站监管;要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巡查、检查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禁烧区管控,坚决杜绝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要加强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尽快组织禁烧区内秸秆离田,确保在春耕前全部完成离田工作任务,避免出现春耕前集中抢烧现象。各乡镇街要针对禁烧区内未完成秸秆离田的地块制订详细的离田计划,明确方式、时间、责任人,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做好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指导工作。
四、扎实推进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和城乡绿化工作
各乡镇街要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域内“七边”垃圾、柴草、违建物、野广告、占道经营、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并做好巩固提升、查缺补漏工作,将“七边”存在的死角死面彻底整治;要在完成城乡“七边”可绿化、美化用地调查的基础上,3月底前完成绿化用地清理工作,4月底前完成美化用地清理工作。各包保部门要配合各乡镇街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绿化工作,6月初前全面完成美化工作。同时,各牵头部门要不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不反弹,为吉林市拉练考核做好准备。
各乡镇街要于3月20日前完成村屯绿化设计上报工作和苗木采购工作,并将苗木采购地点、苗圃名称、采购品种数量、采购价格以及合同签订情况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清理绿化用地,并根据土壤解冻情况,适时栽植,加强管护,确保成活率在80%以上,在秋季检查验收时,成活率低于60%的,不予资金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完成南外环、王永河两岸及丽泽公园等绿化工程的财审和招投标工作;同时督促中标单位及各包保单位做好绿化施工前的苗木采购、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继续对城区街路两侧、公园、广场、河道树木进行修剪、整形、补植,及时清理枯死树枝,避免树枝断落伤人情况发生;要结合“七边”整治,对前景路立交桥、人民路立交桥、振兴桥桥边等地块进行清理,利用闲置土地进行绿化美化。
五、全力推进肉牛产业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大肉牛养殖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户)特别是新增养殖场(户)养殖技术水平,加大对新建、改扩建肉牛养殖场规范化养殖指导力度,加快养殖场建设步伐。要协调银信部门及时解决养殖场(户)建场、购牛和购买饲料的资金需求,对符合放款条件的养殖场(户)加快审批和放款速度,全力推进我市肉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