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磐石市2020年行业收入
评估标准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磐石市2020年行业收入评估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磐石市2020年行业收入评估标准
一、工资性收入
护理老人收入:2200元/月。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一)种植(土地)每亩(大亩)、袋纯收入
1.玉米纯收入:1200元/亩(不含种植补贴、承包土地款);
2.水稻纯收入:1282元/亩(不含种植补贴、承包土地款);
3.大豆纯收入:650元/亩(不含种植补贴、承包土地款);
4.木耳纯收入:1.2元/袋;
5.蘑菇纯收入:1.5元/袋。
(二)养殖每头纯收入
1.养牛纯收入:4500元/头;
2.养猪纯收入:2500元/头(自繁和外购猪仔平均值)。
(三)零售业每月纯收入
农村食杂店:1150元/月。
三、财产收入﹝每亩(小亩)、月净(纯)收入﹞
(一)土地出租收入:旱田267元/亩,水田267元/亩;
(二)楼房出租收入:市内580元/月。
四、转移性收入﹝每亩(小亩)﹞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性保护补贴):119.58元/亩;
(二)玉米生产者补贴:90.2元/亩;
(三)稻谷生产者补贴:107.5元/亩;
(四)大豆生产者补贴:300元/亩;
(五)辣椒、花生、桔梗(当年种植)、黄芪(当年种植)、白术(当年种植)、蒲公英(当年种植)种植结构调整补贴:500元/亩;
(六)紫皮洋葱、紫苏、地栽食用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400元/亩;
(七)白菜、萝卜、大蒜种植结构调整补贴:300元/亩;
(八)特色玉米种植结构调整补贴:200元/亩;
(九)桑树栽植结构调整补贴:500元/亩(当年栽植集中连片3公顷以上且中间无插花);300元/亩(2019年栽植的老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