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
预算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项目支出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5日
单位性质:党政机关
主要职能:
(一)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承担省、市布置的调研课题;负责向省和吉林市政府报送重要调研成果。
(二)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吉林市及磐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的审核、检查和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和调研考察活动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及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交办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督促检查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上级巡视巡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督查室交办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的文件、电报、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
(四)组织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吉林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我市重要信息。
(五)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市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六)负责市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批办、承办、催办工作。
(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并根据党的政策和市领导的指示做好劝解和化解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印章刻制、发放审批工作。
(九)管理全市外事工作。
(十)承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治的监督、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全市农村经济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市政府正常运转的行政后勤、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办理市政府有关事项和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
(十五)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协调指导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的公开电话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批评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做好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并组织全市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十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十九)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工作。
(二十)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实施方案、住房保障管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拟订全市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本级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二十四)负责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
(二十五)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和政策法规,制定本市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奋斗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办法;调度全市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负责整体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负责迎检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业务:
(一)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审核、起草文、电;收文收电处理;机要文电管理、保密;编写大事记;印信管理;日常信访、办事人员接待。
(二)负责市长、有关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和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市长、有关副市长日常文稿、专题会议、走访调研的承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经验材料、检查汇报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把关工作;负责年鉴的编写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和政策法规,制定本市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奋斗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办法;调度全市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负责整体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负责迎检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和调研考察活动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及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指示交办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督促检查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上级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督查室交办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市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年度调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省、市布置的调研课题;负责向省和吉林市政府报送重要调研成果。
(五)负责组织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各类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吉林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我市重要信息;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指导。
(六)负责组织起草送审向市人大、市政协报告或通报文稿;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意见和提案。
(七)负责协调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整治与管理。
(八)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财产物资管理、办公用品供应;负责车辆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外来办事人员接待;负责处理政治性涉外事项;协助制订、审批接待外宾方案;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手续。
(九)负责协调全市农村经济工作;组织和参与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文字综合、专题会议承办和调研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协调等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体系、制度建设和值班信息化建设;负责向省政府、吉林市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吉林市政府有关值班工作方面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办理市政府有关事项和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答复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必要时可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直接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网络留言承办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对转办事项和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急、难问题和需市政府直接办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吉林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转办事项;做好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管理;对公务车辆的配备、更新、调拨、调剂、报废实行规范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管理;对车辆审批、更新、报废等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市级领导以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市级会议会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管理指定范围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加强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并组织全市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对机关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秘书科、综合科(县域经济突破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调研科、信息科、议案科、城管科、行政科、农村经济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
人员情况:在职人员42人,编制数27人,领导职数4个。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718.38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668.32万元增加50.06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718.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8.38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 万元,占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38 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7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38万元,占75%;项目支出 179万元,占25%。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8.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18.38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0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38万元,占75%;项目支出179万元,占2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92.39万元,占91%;公用经费46.99万元,占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83万元,占8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8万元,占1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支出,职业年金,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类)支出22.96万元,占3.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40.92万元,占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3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10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比 2023 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万元,比 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等0家参公管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 2024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 辆、一般公务用车 *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辆、其他用车 * 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xx 万元,其中**。
(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4年确定 6个部门本级预算项目,涉及金额 179万元,项目内容为工作运转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目标为为资金使用符合各项规定及时高效,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保障基本支出,控制项目支出,达到资金使用人员满意。同时,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为促进预算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制定的目标。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24年部门预算表套表(预算一体化系统报表查询模块中提取相应数据).
注意:请勿删减文字部分内容,表格中如果是空表也需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