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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40135260604/2025-00112
分  类: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专利/区域规划、工作报告及相关政策 ; 报告
发文机关: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标      题: 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2840135260604/2025-00112 分  类: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专利/区域规划、工作报告及相关政策 ; 报告
发文机关: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标      题: 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2024年,磐石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职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磐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统筹协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步实施《磐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谋划“十五五”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发了《2024年磐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和干部学习必学课程。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解读法治自信的精髓要义”专题宣讲,在全市开展专题学习300余次。市委党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培训17场1149人,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主题培训28场2211人,开展省委12届4次5次全会吉林全面振兴主题培训12场794人。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乡镇(街道)放权赋能,调整下放58项行政权力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证照分离”,共享数据累计16067户,共享次数累计17744次。通过“证照一码通”系统已办理涉企审批服务事项15户。全面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以及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0分钟。深入推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全面激发经营主体活力,2024年累计新增经营主体5279户。全面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完成“个转企”65户,累计减免1.56万元。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累计修复258户(次)。配合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向街道延伸政务服务事项94项,向乡镇延伸政务服务事项86项,累计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374件,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动态调整包容审慎“四张清单”,现行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0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55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62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23项。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雷霆”“铁拳”系列执法行动,对食品、药品、计量器具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并依托“雷霆”“铁拳”等系列执法行动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67件,罚款13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万余元。加强法治服务保障,提供“法治体”,审查合同27处理法律事务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75次,开展法律讲座42次。出台《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方案》,建立执行“110”工作机制,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审结商事案件1233件,执行回款2.1亿元。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市政府、市直部门涉民文件实现应公尽公、主动公开,对非涉密重大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2024年全市各部门在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公布涉民文件505条。同时收集整理提炼各乡镇、各单位上传的法治政府建设各类信息,如实准确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全面建设市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力打造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共用机制。

(三)持续规范依法决策,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合法合规率达到100%,制发并公开了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及风险评估工作,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常务会议题103件,审查项目、工程合同及附属文件82件,审查涉及安保维稳、重大民生事件8件,列席专题会议、座谈听证13次,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实《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共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提出意见建议5条,全部被采纳。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决定继续执行24件,失效1件,废止3件,拟评估修改2件,动态管理目录已在磐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专栏发布。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适用情况评估职责,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适用性。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建设,设立4个独立行政执法监督室和4个联合行政执法监督室,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网格化延伸。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实施“首违不罚”制度,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健全“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开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核发行政执法证件357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评查案卷318本,发现问题51处,发出监督意见书6份、询问函1份,约谈相关人员13人。二是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办理公证1217件,其中国内民838件,涉外民事379件。落实《法律援助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1律师参与刑事认罪认罚见证495件。贯彻《社区矫正法》,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64人,解除209人,在册393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核查在监人员信息256人次,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398人。在特殊节点排查刑满释放人员1521人次,帮扶生活困难人员7名。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助推法治政府行深致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人大建议59件,办结率为100%;政协提案31件,办结率达100%。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选派政协委员担任市人民法院调解员、检察院听证员、部门义务监督员,开展监督85人次。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发挥纪检“利剑”作用,全年立案2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三是开展法治建设、“八五”普法中期、升行政执法质量等法治督察、检查,发现法治建设工作懈怠情况2起,整改重大行政决策整理归档不规范问题,整改反馈“八五”普法中期问题3个、建议3个,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线索2件,收缴国旗139面。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拓展“法官进网格”、“无讼村(屯)创建”,探索 “法院+”工作机制,完成12家调解组织平台线上对接,办理线上线下调解1785件,诉前调解导出率95.38%。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接待行政复议申请咨询12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8件,办结案件62件,其中和解21件,复议后诉讼9件。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办理司法建议3件,回复率100%检察建议16件,办结100%;法院生效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自动履行率100%。一审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7件,败诉5件,败诉率为29%。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指挥中枢,新增8个规范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充分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效能。持续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定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共化解纠纷1626件。调整选聘886名“法律明白人”,采用“1+N”模式开展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600余次。

(七)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一是召开府院联动202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修订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制发府院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制发《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跟踪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跟踪管理。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3件。二是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健全《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信访工作保障措施》,畅通民营企业司法救助渠道。落实涉企信访案件五个工作日受理、审查、转办、答复机制,持续发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围绕“九解一协调”、“企业知心人”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走访30余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10余个。三是深入践行法治为民。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清除违规电动车210辆,整改问题432项,安装充电桩31个。办理追缴劳动报酬案件21件,追讨拖欠工资12.2万余元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工作,办理案件4件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依法惩治犯罪10件12人四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解决社会治理层面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办理涉及食品药品类案件9件10人。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监督,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使辖区36名困难残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与生活困难补贴“双补助”。

(八)持续发力平安磐石建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综治中心改造,接待群众2536人次,处理矛盾纠纷266件,排查化解矛盾纠3000余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黄赌毒等犯罪173件313人,依法追缴退赔款78.56余万元。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为285名监护人发放奖金49.125万元。构建特殊人群司法救助监督模救助5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8万元。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查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完善“双同步”工作机制、行刑衔接等工作制度,对涉黑涉恶舆情线索进行监控,积极参与信息网络、金融放贷等行业治理。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审核刑事案件 527起,刑事拘留 343人、取保候审 662人、逮捕 238人,移诉845人;共审核行政案件709起,行政处罚450人,行政拘留200人。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5件136人,提起公诉404件553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信罪等案件127件190人。未成年人涉罪,不批准逮捕9人,相对不起诉11件19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依法惩治批准逮捕12 件14人,起诉12件20人。四是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组织修订了森林放灭火、防汛等应急预案,建立了1+18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处置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能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规范化建设,实现应急体系乡镇(街道)“五强”,村(社区)“四强”。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30场次,参与演练人员2.5万人次,投入物资装备2300件套。

(九)狠抓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压各级党委(党组) 学法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工作制度。制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二是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各项措施。制发共性清单1个,个性清单75个,开展清单专题学习150余次考试1次。依托法律“六进”开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8个主题560余场,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三是落实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制度,实施实时普法1000余次以案释法42次,发布典型案例4件,将普法融入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针对近年新修订、易错漏的法律法规内容,邀请上海市锦天城(长春)律师事务所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开展述法评议工作,9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情况进行了述法。六是严格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

二、取得的成果

1.磐石市司法局被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评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2.《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纠正相关单位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在2024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第一批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识、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从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结果来看,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法治践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建设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经费严重不足,现有法治工作及谋划得不到有力经济保障,亟待迫切解决。法治建设专职人员严重不足,专兼职人员居多,且流动性大,不利于法治队伍的建设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法履职能力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关措施,加强党规法律的学习,全面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大依法履职能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衡量比例,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尊法、依法履职。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工作。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及市财政的沟通协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实施法治人才培养规划,扩大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法治培训“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夯实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