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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1    点击数:

2018223日)

2017年,磐石市国税局在磐石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经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了磐石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panshi.gov.cn/jlsm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国税局办公室。

地址:磐石市振兴大街11

邮编:132300

电话:0432-65255950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在磐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税收征管、税收服务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不涉密事项的公开透明,强化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国税部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责任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了保密教育,确保公开事项准确及时。

二是落实日常政务公开。整合资源,集成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等门户网站和纳税服务办税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常规渠道,公布有关涉税文件、资料和书籍,将有关依法行政、税收征收等信息进行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及时公开,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持续拓展新渠道,结合“互联网+税收”,创建磐石国税纳税服务空间qq群、微信群等平台,拓宽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三是提示办税透明度。在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欠税信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两个《规范》要求,制定和公开新的税收工作服务承诺,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运用吉林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开税收执法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2017年,我局共理顺公开政府信息27条,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1条;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取阅点、公示栏公开信息16条;通过磐石国税纳税服务空间公开信息5条,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开信息2条,微信平台公开信息3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度,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磐石市国税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和投诉举报的情况。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7年度,我局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为磐石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点为开发区办税服务大厅;配有4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专职,3名兼职;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未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未举办各类培训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磐石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足,辐射面窄、传达效果不理想。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性不足,未经过系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操作等掌握不到位。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将市政府分配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软硬件保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回应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