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吉林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市编制了《舒兰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lan.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812,传真:68260089,邮箱:slzwgk@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在舒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省和吉林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8〕57号)文件要求,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公众有效参与,务求公开实效,务求群众满意。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含工作人员情况)、工作规划、部署、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专职负责协调、督导、监督、考核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吉林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我市印发了《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切实增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为满足新时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证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我市公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并要求各部门(单位)配强配齐工作人员,明确人员分工,扎实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考核,通过日常督、季度检、年底评等方式,保证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规范各部门(单位)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十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建立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评议政务服务质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新增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力求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常规公布政府信息、设置公开栏目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不断丰富、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拓展政务公开平台,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
1.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在舒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舒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能够及时发布、更新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内容,构建起全市政府信息网上统一公开发布平台。
2.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将政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政务大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操作流程,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政务大厅统一印制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和办事依据进行公开。同时,窗口工作人员以桌牌的形式公开姓名、职责、联系电话、服务承诺等,使服务对象更加明确,服务质量更有保证。
3.依托新闻媒体公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本民生问题,通过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依托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五)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积极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从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转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部门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
我市在政务服务中心和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及时梳理政务信息,并定期向查阅点提供,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和答复申请人,做到能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定主动公开,以减少申请。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市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群众可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查看申请流程、申请须知、表格下载及在线申请信息。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和特殊情况外,均在登记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申请人。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文件要求,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我市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设置了 “财政预决算”、“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领域、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灾难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涉及其自身利益和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3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主动公开的6937条信息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82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665条,占比38.4% ;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825条,占比26.3% ;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44条,占比30.9%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88条,占比2.7%。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5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54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0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网络申请数1件,信函申请数8件。
(二)申请办结数。在收到申请后,积极办结,10件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延时办结0件。
(三)申请答复数。在收到的10件申请中,全部按时进行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答复的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0元。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一)收到行政复议数量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
(二)收到行政诉讼数量0件。
(三)投诉举报数量0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59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98人,其中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13人,兼职人员数85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舒兰市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专项费用。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
(七)接受培训人员数407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单位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部门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今年,我市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法制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省和吉林市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