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卫生局 二00七年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按照《二00七年吉林市卫生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要求,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和吉林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在不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今年共发放有效卫生许可证1,883户(食品卫生1,524家、环境卫生319家);体检、培训4,135人,五病调离3人,体检合格率达99.9%,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678户次(食品卫生1,550户、环境卫生333户、医疗市场152家、劳动卫生12家、学校卫生110户、射线卫生33家、传染病管理445家、稽查43家);出动监督员5,781人次,车辆523台次;查获伪劣食品240余公斤,价值2,800余元;立案98件(食品卫生10件、环境卫生3件、传染病6件、打非69件),;结案66件,罚款120,600元(食品卫生4,300元、环境卫生4,800元、传染病1,300元、打非110,000元);没收销毁食品6件;取缔无证经营餐饮业户46家(小餐桌5家、医疗机构41家),对235家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了警告和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下面,我代表舒兰市卫生局就我市二00七年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化妆品卫生以及学校卫生等项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市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自去年10月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将“打非”工作职能移交给市卫生监督所之后,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科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上级专业部门的正确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以及吉林市有关“打非”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打非”专项行动。今年我市打击非法行医总立案69家、现已结案37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家,罚款11万元。一是重点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体医疗机构82家。出动执法人员 256人次,出动车辆65台次;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和取缔的68家,立案49件,其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已结案23家,未到期结案27家,罚款76,000元。二是重点查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及非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违法行为,共查出美容院4家,立案4家,并责令停止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已告知立即撤销非法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结案2家,罚款4,000元。三是按照《吉林市2007年口腔科诊所整治工作方案》内容要求,出动执法监督人员98人次,出动车辆34台次。对全市62家口腔科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39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行医的进行了重点查处,并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立案39家,现已到期结案10家,罚金3万元,未到期29家。四是重点开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监督人员46人次,出动车辆28台次,检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1家,抽查医务人员104人,其中无执业医师证书3人,无执业护士证书12人。均已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并下达了立即停止医疗服务活动的决定。同时,对为躲避检查,暂时调离的医疗护理岗位的无《医师执业证书》人员,采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五是重点开展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的专项整顿。我市目前血库1家,医疗用血来源于吉林市中心血站。经检查各项制度、登记、储存条件等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六是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基础情况档案404家;发放上级关于打击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通知104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起;按时完成“打非”专项行动的报表及大要案上报工作。七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真伪的能力,积极开展对各种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今年,市电视台共发布“打非”专项行动新闻报道4次,滚动字幕6次,张贴“打非”公告1千余张,在全市逐步营造了“打非”高压态势,使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设卫生服务机构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非法行医行为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改善。 二、有效防控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科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市卫生监督所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的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置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32家,出动监督员252人次,出动车辆58 台次。到目前为止,我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已全部实现网络直报。同时,市卫生局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并且把传染病管理纳入各医疗机构岗位目标责任制之中,制定了“责任追究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传染病管理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吉林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上级卫生监督专业部门的指导下,重点加强对全市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食堂卫生及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建筑工地食堂、熟食制品加工、餐饮业用酒、食品卫生示范街、保健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以及规范卫生许可证发放等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按照“卫监1号行动”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具体要求,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建设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集中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和学校周边以及集体用餐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环境专项治理。共检查监督学校食堂39家,11家幼儿园,校内食品店3家,学校周边小餐馆、小吃部18家。学校食堂达到C级标准33家,对6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1家予以取缔。33家学校食堂换发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19人,健康证发放率100%。在监督检测中共采集459件餐具,合格率为96%,采集145件饮水机下水口,合格率为95%。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市区内中小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对18家小吃部和 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对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予以取缔。 为贯彻落实《吉林市2007年学校饮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专项整顿方案》。为了切实做好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卫生安全工作,有效的预防各类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专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协调市教育局,取得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并在教育局信息网络上转发了专项检查的文件,并成立了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学校食堂的卫生设施、原料采购的索证以及各项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题安排和督导检查。全市各学校都成立了由学校一把手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3月18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在教育局阶梯教室举办了有学校食堂主管领导、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共230人参加的《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组织观看了《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吉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光碟。 为全面做好中、高考期间学生饮食饮水安全、卫生,市卫生监督所为防止出现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流行,加大了对考生住地周边食品卫生监督监管的力度和频次。同时,发放和张贴《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公告》1000余张,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00余张,受到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好评。为从根本上保护广大考生的身心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为实现全市学校食堂100%达到C级以上标准,市卫生局会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学校食堂要充分利用今年暑假期间,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改建或新建,并于8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共出动监督员110余人次,出动车辆35台次,下达整改意见书56份,餐具抽查样品493件、饮水机的下口水112件、自备水源16件,并通过教育局的信息网络公布了业务咨询和食物中毒举报电话,为预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根据《吉林市2007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生活饮用水实际,对我市1家自来水厂,13家自备水源,2家二次供水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有3家自备水源单位肉眼可见为浊度超标,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对饮用水做水质清洁和水箱除垢处理,直至监测合格为止。 第三,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乳制品企业1家,豆制品作坊21家,熟食加工10家进行了专项整顿。其中康硒乳制品厂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熟食加工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豆制品作坊按照《标准》要求无一户符合要求。在专项整顿中,对这21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2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对135家餐饮单位使用的酒类和食品加工原料索证及饮食加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农村餐饮业、经营业户用酒索证率、餐具消毒率低于中心城区。 第五,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继续抓好食品卫生示范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我们对舒兰大街、建馨园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整顿,共检查餐饮单位30家,生产加工单位5家,经营单位23家。其中有10件餐饮单位未达到C级卫生标准,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 第六,根据《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共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经销单位105家,抽查保健食品种类62种,出动监督员138人次,出动车辆30台次,未发现伪劣保健食品在我市销售。 第七,按照吉林市食品安全项目工作与进程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安全。今年共出动监督员300人次,出动车辆85台次,监督检查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经营单位96家。其中餐饮业46家,加工业20家,经营业30家,农村集贸市场16个,对12家下达了现场监督意见书,立案1件,罚款500元,没收销毁食品2件。进一步净化了农村食品卫生市场,为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 四、应急事件反应迅速,公共卫生安全的预警机制得到完善。为加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蔓延,市卫生局根据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合理地重新组建了舒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动队,并制定和明确了应急队伍的各项制度、应急队员的责任、义务。备齐、备足了各种必备物资。特别是今年农历正月初八,我市发生的一起误食亚硝酸盐,导致一家六人(其中一人死亡)的突发事件,市卫生监督所、市医院在接到报告后反应迅速,及时开展事件调查和控制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了事件的发展。并且在上级专业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及时、准确地调查处理事件。今年我市共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期,并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五、其他卫生监督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按照《吉林市2007年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的有利契机,积极协调市劳动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市总工会等部门,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共散发宣传单1500张、宣传画500张、宣传手册200份,市电视台制作电视专栏2期。同时,特聘请吉林市专家前来讲学,举办了一期有39名各企业主管领导参加的“职业危害与健康”培训班。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今年我市对36家职业卫生单位进行了个体防护、作业场所防护、放射诊疗许可申请等监督检查,对500名就业前(司炉、电焊工)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 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测工作。今年共监督检测各类场所319家。其中文化娱乐9家,洗浴业(大、中、小)35家,发廊173家,宾招71家,纯净水生产厂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4家。发放卫生许可证319家,发证率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同时,重点开展了对公共场所用品、用具消毒等监督检测。采集各类用具1,541件,合格率达90%以上,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监测137件,合格率达95以上。处罚违法案件3件,罚金800元。使我市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化妆品卫生管理。根据上级专业部门的要求,强化了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今年共监督检查13家,处罚10家,罚款4,000元。使我市的违法扩大宣传及虚假标注批准文号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总之,我市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全体监督员的顽强拼搏、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着许许多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缓慢,存在着观望、等待的思想;二是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不强,监督队伍整体水平与素质还相对不高,还有待于更新知识、拓展思路;三是卫生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化妆品等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着认识上盲区;四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五是资金受阻,监督工作所需设备滞后,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此,我们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卫生监督工作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面对问题和困难以及目前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我们有决心,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专业部门指导、关怀下,认清形势,克服困难,深化改革,积极进取,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和社会职责,不辜负舒兰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下步工作设想 首先,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吉林市关于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认认真真地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和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其次,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创造浓郁的学习氛围,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使我市卫生监督队伍成为一支“素质过硬、技术高超”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群众满意的队伍。 第三,继续深入地开展食品卫生、饮水卫生 、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等项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强化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第四,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挖掘财源。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增加经济效益,加大卫生监督工作的投入。 第五,为不断强化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我们计划在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以食物中毒为主题的卫生应急模拟演练,真正检验卫生应急队伍平战经验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