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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3013523740M/2013-0891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舒兰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11月21日
标      题: 关于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的报告
发文字号: 舒政发〔2013〕14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83013523740M/2013-0891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舒兰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11月21日
标      题: 关于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的报告
发文字号: 舒政发〔2013〕14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1日

 

 

 

 

 

 

舒政发〔201314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

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的

   

 

吉林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吉政明电〔20137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3114号)文件精神,舒兰市政府组织政府办、法制、监察、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专门研究衔接落实工作,制定了《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舒政办发〔201355号),于1010日召开部门领导和法制科长会议部署了此项工作,会后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衔接落实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承接范围

我市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3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317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市政发〔201310号),文件进行了衔接落实工作。

二、承接省、吉林市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承接省、吉林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1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0项,按照对口承接的原则,由各部门填写《承接省市行政许可项目审核表》和《承接省市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核表》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确认,结合我市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承接省、市下放的4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列入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已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正常审批。

三、省市取消项目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认真核查,凡在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国家、省、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作了取消处理,结合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我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共33项目,更好地推动了简政放权工作。

四、衔接工作的后监督

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全部列入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审批,按照“八公开”的原则把审批项的相关内容在审批窗口进行了公示,并列入电子监察系统便于对审批的监督;对国家省、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受理申请,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市监察局对审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市法制办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审批事项的增减及时作出调整,严禁对审批项目目录以外的事项进行审批审批。

特此报告。

 

附件:

1、舒兰市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舒兰市承接省、市下放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3、舒兰市承接省、市取消暂缓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4、舒兰市承接省、市取消暂缓执行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5

 

 

 

 

 

附件1

舒兰市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一、林业局

1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子资源的批准

吉林省

承接执行

2

收购珍贵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3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批准

吉林省

承接执行

二、粮食局

4

粮食购销企业收购资格审核

吉林省

承接执行

三、公安局

5

专职消防队的验收

吉林省

承接执行

6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吉林省

承接执行

7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吉林省

承接执行

8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9

道路和道路配套设施涉及、建设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0

高速公路服务区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四、卫生局

11

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

吉林省

承接执行

五、国税局

12

增值税税控防伪最高开票限额的许可

吉林市

承接执行

六、文体局

13

发放《广播电视站许可证》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4

发放《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吉林省

承接执行

七、工商局

15

食品流通许可证(设立、变更、注销)

吉林市

承接执行

16

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

吉林市

承接执行

         

 

 

 

 

 

 

 

 

 

 

 

 

附件2

舒兰市承接省、市下放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一、林业局

1

推广和使用选育良种和区域外引种的审定

吉林省

承接执行

2

主要林木品种推广应用前的审定

吉林省

承接执行

3

发放林木种子检验员证

吉林省

承接执行

4

发放跨市州及出省运输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等《林木种子运输证》

吉林省

承接执行

5

发放出省木材(原木)运输证明

吉林省

承接执行

6

生产、经营、运输林木种子、苗木、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发证

吉林省

承接执行

7

砍伐严重感染病虫害林木的检疫检定

吉林省

承接执行

二、交通局

8

涉及县、乡公路施工活动的许可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9

县、乡公路(市管)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0

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1

县、乡公路(市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意

吉林省

承接执行

三、商务局

12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3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4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5

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6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17

设立畜禽屠宰厂(场)点

吉林省

承接执行

四、国税局

1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吉林市

承接执行

五、计生局

19

一胎生育登记

吉林市

承接执行

20

再生育证明

吉林市

承接执行

六、残联

21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吉林市

承接执行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核发

吉林市

承接执行

七、工商局

23

企业年度检验

 

承接执行

24

动产抵押登记

吉林市

承接执行

八、住建局

25

危险房屋解危备案

吉林市

承接执行

九、城管局

26

房屋结构拆改审核

吉林市

承接执行

十、文体局

27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区内架设通讯和电力线路、埋设电缆或者管道、修建电气铁路、高压变电所的同意

吉林省

承接执行

28

电影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吉林市

承接执行

29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程序

吉林市

承接执行

30

新建、扩建工程项目搬迁或者设计广电设施的同意

吉林省

承接执行

 

 

 

 

 

 

 

 

 

 

 

附件3

舒兰市承接省、市取消暂缓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一、水利局

1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吉林省

暂缓执行

2

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

吉林省

暂缓执行

二、住建局

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

吉林市

取消

4

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和年检

吉林市

取消

5

城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

吉林市

取消

6

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定

吉林市

取消

7

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企业资质核定

吉林市

取消

         

 

 

 

 

 

 

 

 

 

附件4

舒兰市承接省、市取消暂缓执行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一、水利局

1

防洪规划保留区占地审批

吉林市

暂缓执行

2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更新的审批

吉林市

取消

3

开垦荒地的审批

吉林市

取消

4

省级水利专项投资咋100万元以上或国家投资的水利、水电、水保、水产项目的开工审批(非国家投资、省级水利专项投资的水利、水电、水保项目各阶段的审批

吉林省

部分取消

5

占用灌溉原水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和水利工程设施的批准

吉林市

暂缓执行

二、交通局

6

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国省道以及使其改线的同意

吉林省

取消

7

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扩宽河床危急公路安全的批准

吉林省

取消

8

在国省道公路用地以及利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和行道树等公路附属设施设置非公路标志的批准

吉林省

取消

9

在国省道上利用公路桥涵增设闸门、渡槽和管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同意

吉林省

取消

10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使公路的审批

吉林省

取消

11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批准

吉林省

取消

12

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船舶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

吉林省

取消

13

城市公共客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

吉林市

取消

14

水路运输企业、服务企业及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许可审批

吉林省

取消

15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许可证审批

吉林省

取消

16

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物体的许可

吉林省

取消

三、气象局

17

其他行业用于公众服务的气象要素采集的审批

吉林省

取消

四、地税局

18

企业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吉林省

取消

19

停业、复业审批

吉林省

取消

20

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吉林省

取消

五、国税局

21

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审批

吉林市

取消

六、牧业局

22

兽医从业资格证

市级

取消

23

兽药广告的审查批准

市级

取消

七、住建局

24

工程设计勘察丙级资质核定

吉林市

取消

 

25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吉林市

取消

 

26

测绘作业证年度注册

吉林市

取消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各部门。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2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