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研究决定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决定主任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主任办公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重要文件,传达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调研并提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及重点工作事项,报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3)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研究讨论所分管协调工作范围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4)研究处理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内设机构的重要事项。
3、主任办公会议决策程序
(1)政府办班子成员参加主任办公会议。根据会议需要,办公室及各内设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2)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由主任提出。副主任可根据分管工作情况,提出议题,报主任决定。
(3)主任办公会议规定的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推迟到会的,应事先向主任报告,但议事内容涉及本人分管工作必须到会而又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主任报告,以便调整会议时间。
(4)一般情况下会议议事内容及会议时间应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充分做好准备并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
(5)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讨论的事项,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由主任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各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存查。必要时,可由秘书科负责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4、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上级重要决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决定机关干部人事调动和任免。党组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