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办发〔2017〕37号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舒兰市职业教育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舒兰市职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舒兰市职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舒兰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市的攻坚阶段,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吉发〔2014〕11号)、《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吉发〔2010〕31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整体职业教育水平有所提升,职业教育发展稳步进行。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完成了职业学校食堂建设工程和操场改造工程,充分利用省市专项资金全面更新了职业学校的实训设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逐年提升,逐步形成了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相结合的良好格局。学历教育形成了升学、就业、中高职衔接、全民培训教育四种模式,骨干专业突出,专业的数量和布局也更加合理,完善教学管理评价体系,推行“双证书”和“现代学徒制”制度,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竞赛活动,开展了多个教科研课题研究活动,升学和就业率达到98%以上。职业学校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逐年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突破35%,企业技术人才不断加入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增强了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提高了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形成了职业学校规模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面临形势。
目前我们面临舒兰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市的攻坚阶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对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教育改革发展呈现新的趋势:要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我市正处在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关口,以舒兰市委“六做”为着力点,实施全面振兴发展战略,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要求不断突破落后体制机制束缚,激发内在活力,为创新驱动提供不竭动力;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要求加大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为助推经济发展夯实人才基础;着力鼓励就业创业,要求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提供更加多样、更加灵活、更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深层次矛盾迫切需要破解。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均衡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职业学校基础条件和教学水平需要加快改善提高,适应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人口结构变化的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还不能满足需要;二是人才培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求,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还没有真正树立和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和服务振兴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三是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亟待加快,政府管理缺位、错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有待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渠道还不通畅,职业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还不强。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吉林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农业做优、工业做特、服务业做足、城乡做美、民生做实、党建作严”,全面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市”为着力点,按照市教育局提出的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努力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全面构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服务和人才支撑,办舒兰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规划。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引导、规范和督导作用,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市政府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鼓励各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2.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学校面向社会需求办学,增加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促进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办学共促发展,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3.坚持产教融合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实现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促进经济提质升级。
4.坚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畅通人才成长通道。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沟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工匠精神进课堂,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以服务舒兰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与现代农业生态市建设需求紧密对接、与终身学习紧密对接,提高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加强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专业设置科学,骨干专业突出,形成特色优势专业并产生效益明显,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和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打造服务社会民生,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职业高中。形成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体系,学生数达到3000人。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发挥办学优势,助力经济发展。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贡献力大幅度提升。把舒兰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办出品牌,打造省级示范校,并向国家级示范校迈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按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的办学标准,完成具备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水平的智慧化职业高中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个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服务社会民生、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职业高中。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数达到3000人,年职业技术培训总人数突破2000人,满足实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实现规模发展。加强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配备充足的实训设备,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二)布局合理,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贯穿各学段职业教育培养内容,落实小学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中学职业生涯教育的职业理想培养内容,全面形成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贯通培养。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全面整合,发挥培养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管理人才的功能,并与省内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办学,设置骨干专业职业培训学院,初步形成初、中、高职区域一体化办学模式。
(三)优化办学专业结构,扩大办学规模。
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市,顺应政策导向,紧贴舒兰经济发展主题,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宗旨,科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以老牌专业为基础,整理、组合原有的相近或相关专业,优化专业设置,提升专业竞争力。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引领课程改革,改变教学方式。强化能力训练,重视双证书教育和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提高就业能力,组织技能竞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形成成熟稳定的学科体系,重点抓好护理品牌专业和电子商务创新专业,并向康复、涉老、旅游及物流等专业拓展;做强现代农艺、学前教育、汽车维修等传统优势专业,打造重点专业群,骨干专业及特色专业达80%以上,形成特有的专业优势和办学优势。统筹高中阶段学生专业定向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年招生不少于1000人,职普比重协调,人数大体相当。
(四)注重职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现课程内容、教学过程与岗位需求、生产过程紧密衔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践教学课时比例达到70%。将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技能大赛纳入职业教育政策支持范围,建立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采取“以赛代评”的方式认定和选拔高技能人才。逐步提高中高职衔接办学质量和比重,全面落实专业接续、课程衔接、教育连贯的培养方式。
(五)拓展师资引入渠道,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
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到2020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按照在校学生3000人的标准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制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体现职业院校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单列,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通过扩大招聘企业在职人员,增加职业学校高层次技术人员任教比重。通过实施招收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培养职教师资项目和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项目,加强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师资的定向培养。现有中青年专业教师要通过参加生产实践、专业培训、技能竞赛等途径,提高实践操作能力,获取“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职业学校可以聘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数量不超过教职工编制的20%,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另行核拨。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积达到2个月以上,设立“技能导师工作室”,聘请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带徒传艺。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评价制度,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实验项目,加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开展科研教研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
(六)科学规范办法,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扩大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学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坚持和完善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职业学校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
(七)多元形成合力,加强行业指导。
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特点,建立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和域内企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行业人力资源有关信息,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交流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桥梁作用,政策导向职业学校和域内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使其成为我市技术技能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载体。
(八)政策激励引导,促进企业参与。
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成立全市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落实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法规和激励性政策,对于企业接受职业学校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并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学校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
(九)满足社会需求,开展职业培训。
实施全民技能素质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和创业能力培训。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要不断完善行业主要岗位、主要技能人才标准,投入经费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开展行业技能大赛。组织职业学校与街道、社区、企业合作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技术培训。市人社局要支持职业学校取得培训资质,并在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鼓励开发舒兰特色培训品牌,发展职业培训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职责。
采用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有效运用政策引导手段,加大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对职业学校的投入力度。结合实际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以及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工作,共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政策激励资助体系。
保障职业教育投入,保障教育附加费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并运用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让能工巧匠到校任教,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企业接受职业学校工学交替学生和现代学徒。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推行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支持职业学校采用半工半读、农学交替等弹性学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开展政策性补贴农村专业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三)强化考评监督。
制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考评体系,将履职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完善督导评估办法,促进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学校履行法定职责。实行督导结果公布制度,督导报告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环境。
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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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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