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83013523740M/2025-02477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标      题: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舒政办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283013523740M/2025-02477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标      题: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舒政办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舒政办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结合舒兰市城市总体规划、舒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5年度全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控制在60.1146公顷。

  (二)在计划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3592公顷,工矿用地21.0615公顷,仓储用地0.7329公顷,住宅用地8.38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2003公顷,特殊用地2.07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921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771公顷。

  二、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按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住房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市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建设用地规模。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管理要求。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宗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科学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五)突出保障我市基础设施等民生项目用地。在今年的供地计划中列出27.5728公顷其他用地,主要保障我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用设施、特殊用途等项目用地需求。

  三、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工作举措,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保障供应,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组织做好计划项目用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舒兰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舒兰市2025年度住房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