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编制了舒兰市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shul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商务局,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277,邮箱:slszf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舒兰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舒政公组〔2019〕1号)等相关要求,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办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19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长效推进。
(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修编了《舒兰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舒兰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修改完善《舒兰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通过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合计6条信息。
(二)本年度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5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决定数量5件。
(三)2018年行政处罚项目数量为5件,本年度较上年增加1件,行政强制项目数量0件。
(四)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项,采购总金额502.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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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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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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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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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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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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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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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502.8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整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提高公开针对性,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将各类政策、信息分享给群众,及时解答疑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同时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副局长刘长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一名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负责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