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舒兰市财政局201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编制舒兰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组成,内容涵盖舒兰市财政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舒兰市财政局一直十分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舒兰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舒兰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确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011年我局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切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配备1名专人监测管理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继续保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内容,有效的公开我局工作。

(二)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舒兰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舒兰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舒兰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舒兰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相关制度。

(三)突出质量,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Ο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