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省、市、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纳入我局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当年工作规划考核范围,围绕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力地推进了财政系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舒兰市财政局一直十分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够严格按照《舒兰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舒兰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确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在局内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切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配备1名专人监测管理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继续保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内容,有效的公开我局工作。
(二)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舒兰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舒兰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舒兰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舒兰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相关制度。
(三)突出质量,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信息完成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其中包括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工作信息8条。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5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条。
三、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2、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2)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3)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