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2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7〕151号)及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函〔2018〕1号)与《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舒政办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报告由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报告公开在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lan.gov.cn),社会监督电话:68260366。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全面加强了对需要发布信息内容时效性、合理性的审查。一年来,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39条,重点对全市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由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年没有收到需要进一步说明情况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基本能做到及时公开、准确公开,没有出现申请公开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申请。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一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一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两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改正,努力做到人民满意。
2018年我局将继续加强领导,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省、市制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和健全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沟通协调的机制,准确把握好“依法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原则,便民服务原则、抓重点原则和保密审查原则”。
舒兰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