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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舒兰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编制舒兰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项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舒兰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兰市市政府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1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组织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规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省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机关效能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规范运作、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府相关信息。2021年,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下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财政系统2021年政府工作计划,明确了职责,规范了政务公开程序,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财政局在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同时大力抓好制度落实。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确定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时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能及时在网上公开最新信息,修改了发生变化的信息,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常态化更新。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依法申请、审查审核、涉密保密、责任分化、考核考评等全面进行了规定,从而实现了操作有依据,分工很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决策公开、意见征集还有所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涵盖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会计管理、民生工程信息等诸多方面,并按照工作要求,按季度统计报送信息公开情况。

二是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股室每月公开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要求各股室积极与办公室配合,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