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舒兰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2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处室把好业务关、局保密委把好密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机构领导、履职依据等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本年未结转和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通过“舒兰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创新举措以及经验做法,累计发布信息60条。二是通过市应急管理部门门户网站、“舒兰发布”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定期公开应急管理信息。三是是通过电视频道展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大型户外 LED 广告屏上免费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片。逐步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体化信息公开格局,努力打造广泛覆盖、功能完备、运行畅通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渠道不够多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认识、规范运行、提升质量、强化落实,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兰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联系电话:0432-68260682;邮箱:slajfg335@163.com)
舒兰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