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编制了舒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shulan.gov.cn/gzbm/cyqjjj/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舒兰市宾河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211,邮箱:516537000@qq.com。
一、总体情况
围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始终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系统软环境建设、以及廉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机关正职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此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特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务工作群等工作,在设备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责任领导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本局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分头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认真统计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依托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认真做好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及时通过网站后台编辑发布经过审查应予发布的公开信息。同时,注重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重视多媒体平台建设。依托“舒兰发布”、“舒兰工业”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展板等宣传载体,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率,实现了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
五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网和公共查阅点建设水平。认真组织好采集和报送工作,对信息采集和报送责任落实分解,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要求提供有内容、有深度、有亮点、有阅览价值的更新信息,努力做到做到公开与更新并重,质量与效率齐抓,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以答群众之所疑、解人民之所惑,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网方便和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六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主动对外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凡涉及本单位上报的申请专项资金项目和工作流程对公众公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透明度”和“能见度”。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立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两名业务骨干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本单位2020年度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参加市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1次,参加培训人员数2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舒兰市工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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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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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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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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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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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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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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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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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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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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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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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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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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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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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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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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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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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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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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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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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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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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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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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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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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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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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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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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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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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信息惠及面覆盖率有限;另一方面落实政务公开的机制不够健全,没有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局在2021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善人员配置。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结合“放管服”、政务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优势人力资源,加强对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和能力水平;二是利用好现代化多媒体信息平台,重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开发与利用,将民众所关心的经济运行信息、行业发展情况以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方式展现出来,提高公开信息的覆盖率,不断增强宣传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一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一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一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无。
舒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