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成立了由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2015年工作重点,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实效。另外,我局还把政务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了年度经费预算,一年来,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提升了工作水平。
(二)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提升宣传效果。
围绕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4个版块,宣传各职能科室职责和办理流程以及我局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升了网上宣传效果。
(三)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确保民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审核等事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局内各站、办科室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条。其中,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11条;在其他渠道发布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我局网站的功能,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和透明度,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积极探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新途径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不断规范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切实加大民政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逐步扩大公众参与,努力使政府和百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氛围。
舒兰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