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民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2月24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舒兰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http://www.shul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民政局,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662,邮箱:slsmzj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对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述
局班子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多次召开局班子会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时间和程序、保障机制,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规定了相应的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按照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百余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高龄老人津贴、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发放情况等信息。在公开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以舒兰市政府公开信息网为依托,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我市民政工作各类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设立了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使群众可以全面了解民政局最新政策以及办理相关业务流程等。三是将涉及政府采购等信息在网站、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维护更新,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采取局综合科进行统一管理,对政务信息要主动公开的,按市委保密办要求进行联审,通审核后进行上传。确保事有人管理,活有人干,保证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六)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
无此类门户网站。
(七)监督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突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无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在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救助贫困大学生、农村低保金发放等重点领域按季度主动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5大类近万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通过舒兰市政府网、 微信、QQ群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00余条。按《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
(一)规章、规范性文件8条;
(五)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8204条;
(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0条;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0条;
(九)政府集中采购2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工作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 加大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后备人才队伍。
(二)存在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且杂,由于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不多,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改进情况:2019年在新招聘的人员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到信息公开人员工作队伍,对局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时上传。
(三)各科室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送信息,这对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影响了工作效率。
改进情况: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按季度进行督促上报,保证信息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