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做到信息公全开面、及时、准确。现将公安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明确《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贯彻施行《条例》的自觉性,贯彻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目前,已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答复,以及进行统计分析和年度报告。
(二)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市政府相关政务公开精神;继续完善《舒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公安局2011年信息公开计划》。
(三)通报信息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对社会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2011年以来,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政务信息155条;
(二)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法规公文、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方面内容;
(三)主要通过吉林省政务公开网、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舒兰市电视台等载体公开相关信息,增加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四)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1年度,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2011年度,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办理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度,公安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纵观公安局2011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同时,在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速度还不够迅速,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2012年工作措施
1、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
2、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3、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