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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2021年度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舒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ul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地址:舒兰市舒兰大街5509号

邮编:132600

电话:0432-68256568

邮箱:223304638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本部门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住建局充分发挥本领域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方面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 另一方面,将政府行使权力的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切实增强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避免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进一步贯彻重点领域的公开任务,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做到答复时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公开格式的规范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及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8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9.9389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住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和差距,还存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的问题。由于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强,有时不能及时发布相关需公开信息,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效率。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查找不足,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