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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舒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ul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地址:舒兰市舒兰大街5509号

邮编:132600

电话:0432-68256568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组织推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人秘科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照《条例》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对市住建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到法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市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的负责人员,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对信息明确的申请交办给业务科室,对信息是否应该公开等进行综合评估,严格按照规定出具答复书,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系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同时针对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查缺补漏,呈现出一个更加完整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条例》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个别科室对应公开的信息把握不够准确,对有些涉及到民生和敏感问题事项的公开和发布存在着畏难情绪;二是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虽然能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工作上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精神,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