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林业局关于印发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舒林字〔2022〕84号
各国有林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吉林法〔2020〕711号)、舒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舒依法办发〔2021〕2号)及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件要求,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现印发《舒兰市林业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舒兰市林业局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