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舒兰市政务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shulan.gov.cn/gzbm/cyqrmzfbgs_2975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182,邮箱:slszwf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紧紧围绕舒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机构改革后,舒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政务服务局,我局承担舒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任务。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印发《2019年舒兰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重点公开任务和责任部门,加强解读回应,突出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9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整理本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公开,便于企业和群众获取。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按照新《条例》要求,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及时协调全市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舒兰市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公开全市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机构职能,并重新梳理舒兰全市政务公开咨询电话,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渠道。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舒兰市政务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查看,确保及时、准确、规范答复申请人,能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定主动公开,以减少公开申请。
(五)提高平台建设水平,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舒兰市政务服务局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提高信息平台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内容及时发布;2019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发布信息须经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省市要求,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成立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印发《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渠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并完成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新《条例》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工作,分别在舒兰市政务服务中心和舒兰大街通过电子屏和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
我局通过组织召开舒兰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使参会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政务公开的发展历程、公开内容以及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了主动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9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动态公开政府信息5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33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条,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政府信息14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计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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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23.4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复议后起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更新还应提速,在管理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促进知识更新,使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更加扎实、有序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拓展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便于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