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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电子版可在舒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协调指导科联系(地址:舒兰市迎宾大道1号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517室,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180,邮箱:slszwfwj@163.com)。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国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围绕舒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舒兰市政务服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明确我局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从源头认定公文的公开属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任务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格式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主题和体裁形式展现,方便群众精准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1.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召开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交流会,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方法进行现场演示和依申请办理流程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和能力水平。

2.按照《条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的规定,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舒兰市绩效考核体系。

(六)优化营商环境。

1.2020年度舒兰市共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28份,在信用中国(吉林舒兰)网站公示,承诺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办理结果等内容。

2.推动舒兰市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报送工作,2020年报送数据3157条,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吉林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开。

3.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各单位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滚动电子屏播放、走访座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4.舒兰市职转办会同市软环境办、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制定2020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形成舒兰市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予以公示。

(七)基层政务公开。我局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目录的梳理和系统录入工作,共认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42项,全部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37.5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各科室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存在向政府信息发布科室报送不及时的问题,影响了公开的时效性。

(二)改进情况

通过局班子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和科室之间沟通协调,建立起科室间政府信息常态化报送机制,不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而且能够使政府信息公开科室全面掌握本单位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舒兰市政务服务局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