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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工商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6    点击数:

2014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舒兰市工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部门特点,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阳光行政”,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受到舒兰市政府表彰。尤其是被吉林市政府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以来,我局党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阳光行政”的层次和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逐步走向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打造了诚信、服务工商新形象,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从领导重视抓起,严格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洪波同志亲任组长,主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杨宝利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林庆彬同志及信息网络管理分局工作人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林庆彬同志兼任。

局党组定期例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每个季度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使政务公开由初级的一般性标准制度公开、简单的制版上墙公开,逐步向全面公开、网上公开方向发展,实现了质和量的飞跃。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我们制定了《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工作业绩的考核挂钩。在各种会议上逐级公开内务,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补充和完善舒兰市消费维权网,通过将企业信息的发布和消费者的讯息反馈,及时告知企业,促进舒兰经济发展。通过互联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方面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是完善新浪微博,及时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同时根据不同时期选购产品的不同,发布消费提示。

三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规范了工商局、工商所主体形象,工商窗口部位主体形象,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体形象。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3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44条。

(二)公开的内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已确定公开的有关事项,通过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舒兰市工商红盾信息网”(www.slsgs.gov.cn)向社会公开。 截止2013年底,红盾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工商要闻类信息36条,占81.8%;政务公开类信息2条,占4.5%;消费提示2条,占4.5%;在线查询1条,占2.3%;工商业务1条,占2.3%;通知公告2条,占4.5%。新浪微博舒兰工商发布微博92条,粉丝134人。

  1、公开制度。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2、机构人事。公开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舒兰市工商系统各类业务办公地址及服务、监督电话。

  3、工作信息。在网站的“新闻中心”对舒兰市工商系统重要的工作安排、活动、会议政策报道等都能及时整理,由专人负责有关维护和内容更新。凡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批和保密审查。

  4、办事指南。公开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年度检验、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广告经营登记及资格审查、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企业拍卖合同备案、格式条款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登记、守重企业申请、消费者申诉、经济违法案件举报、行政复议的范围、流程等程序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项目及依据。

5、其他信息。舒兰市内企业被认定的驰名、著名商标名单、守重企业名单、舒兰市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舒兰市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统计信息、工商法律法规。

(三)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我局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舒兰市人民政府网

  2.各政务办事大厅公示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四)公开的及时性。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舒兰市工商局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舒兰市工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舒兰市工商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吉林市局和舒兰市政府的要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工商部门行政效能和公信度,全力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努力为推动舒兰市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