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舒兰市工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部门特点,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阳光行政”,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受到舒兰市政府表彰。尤其是被吉林市政府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以来,我局党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阳光行政”的层次和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逐步走向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打造了诚信、服务工商新形象,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从领导重视抓起,严格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洪波同志亲任组长,主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金文植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魏庆康同志及信息网络管理分局工作人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魏庆康同志兼任。
局党组定期例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每个季度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使政务公开由初级的一般性标准制度公开、简单的制版上墙公开,逐步向全面公开、网上公开方向发展,实现了质和量的飞跃。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我们制定了《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工作业绩的考核挂钩。在各种会议上逐级公开内务,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一是补充和完善舒兰市消费维权网,通过将企业信息的发布和消费者的讯息反馈,及时告知企业,促进舒兰经济发展。通过互联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方面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开通了新浪微博,及时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同时根据不同时期选购产品的不同,发布消费提示。三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规范了工商局、工商所主体形象,工商窗口部位主体形象,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体形象。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全年对综合分局按季度进行了30次检查指导,指出问题的同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70余条,有效的指导了基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舒兰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和谐社会建设在舒兰市工商机关的具体实践。做到了组织严密,稳步推进,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公开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公开内容不断得到规范,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和主要内容
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已确定公开的有关事项,通过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舒兰市工商红盾信息网”(www.slsgs.gov.cn)向社会公开。 截止2012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工商要闻类信息31条,占93.9%;政务公开类信息3条,占9.1%。
1、公开制度。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舒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2、机构人事。公开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舒兰市工商系统各类业务办公地址及服务、监督电话。
3、工作信息。在网站的“新闻中心”对舒兰市工商系统重要的工作安排、活动、会议政策报道等都能及时整理,由专人负责有关维护和内容更新。凡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批和保密审查。
4、办事指南。公开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年度检验、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广告经营登记及资格审查、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企业拍卖合同备案、格式条款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登记、守重企业申请、消费者申诉、经济违法案件举报、行政复议的范围、流程等程序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项目及依据。
5、其他信息。舒兰市内企业被认定的驰名、著名商标名单、守重企业名单、舒兰市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舒兰市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统计信息、工商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信息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我局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舒兰市人民政府网
2.各政务办事大厅公示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舒兰市工商局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舒兰市工商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舒兰市工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七、未来规划
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充分发挥舒兰市红盾网的优势,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