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编制了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人秘科,地址:舒兰市人民大路2983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58805。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准确及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首的组织机构,确保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
(二)加强学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我局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组织局机关及基层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在培训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理顺关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市容局工作实际,认真对涉及市容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一是按规范编制、公布《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制定了《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创新形式,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一年来,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以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城市管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二)公开的内容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舒兰市地方政府信息。
向社会公开《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连续八年公开《市容局年度工作报告》及行政审批项目流程。
公开申请的办公地点;公开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基础信息;公开舒兰市容局工作动态、计划、总结工作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审批事项服务信息;公开市容局最新的政策和法规。
(三)公开的形式 网上公开:在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舒兰市市容局栏发布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所以暂未公开。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未公开。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6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4人。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二)工作打算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
2019年1月12日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9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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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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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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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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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李铁军 审核人:吴文柱 填报人:杨新 联系电话:0432-68258805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