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准确及时。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首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专人具体负责,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铁军局长任组长,李玉武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
(二)完善公开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一系列配套制度。二是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明确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四是建立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明确分工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调整,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局法规科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负责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事项;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局财务室负责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公开事项;局法规科负责投诉受理信息的公开事项;局法规科负责违建控管信息的公开事项,属其他科室、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事项。
(四)及时更新、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公开内容充实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我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及岗位职责等;公开时间及时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重点明确是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公开的内容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舒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舒兰市地方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舒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法局年度工作报告》及局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公告。公开申请的办公地点;公开执法局基础信息;公开执法局工作动态、计划、总结工作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审批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执法局最新的政策和法规
(三)公开的形式
网上公开:在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舒兰市执法局栏发布信息2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情况,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情况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七)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年初领导小组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协调,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了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0 |
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1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815000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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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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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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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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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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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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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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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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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今年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效果和进步,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只注重形式公开,不注重内容公开,网上公开方式还有待完善和扩充。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局信息内容,并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涉及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制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利用网络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舒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