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改进措施等。
一、 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并由办公室1位同志专门负责办理政务公开事务。
(二)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各类公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优化了依法主动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2018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单位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完善宣传橱窗、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传统公开方式。加强网络问政,通过“舒兰市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进行法治政策宣传。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其中,便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分工、人民调解指南、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安置帮教工作指南、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公证服务办理指南等。
(二)主动公开原则:一是国家、省、市司法机关文件确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局内制定下发的文件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需要社会及人民群众知晓的,确定为主动公开。二是属于秘密级以下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以及局内相关内容需要保密的公文,确定为不予公开。
三、 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未发布过政策解读文件。
四、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 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局没有出现申请公开情况,所以没有发生相关费用,没有收费现象。
六、 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
七、 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2018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本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增加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切实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化要求。
舒兰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