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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局编制了舒兰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公开网址:http://xxgk.shulan.gov.cn/gzbm/cyqsfj/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司法局,地址:舒兰市三道街1735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2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人秘科,并由人秘科1位同志负责办理政务公开事务。

(二)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各类公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优化了依法主动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2020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单位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完善宣传橱窗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传统公开方式。加强网络问政,通过舒兰市司法行政微博;“舒兰市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法润舒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进行法治政策宣传。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其中,便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2.90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0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本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增加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切实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化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类事项

 

                               舒兰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