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对去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照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提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特向社会公布舒兰市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舒兰市水利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1、建立组织制度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列入检查考评范围。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水利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并建立政务公开举报、监督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水利工程现场的政务公开环境进行了统一规划设置。
2、认真编写了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
一是我局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受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受理电话。二是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了控制和把关。三是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目录,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建立和规范工作档案。编写了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管理相对人查询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市水利局工作动态在各级新闻媒体、信息刊物上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宣讲会、座谈会和专业培训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专业知识和掌握政策的水平。二是积极响应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定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意见信箱、服务措施,定期向省、市政府政务公开部门报送舒兰市水利局政务公开信息。三是采取市政府信息网站、各界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水利局最新政策和举措。
4、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的数量。
全年共发布信息30 条。
(二)公开的内容。
公布信息的内容: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5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类信息9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政策法规12条
(三)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通过“市政府信息网站”、新闻媒体(吉林日报、江城日报、江城晚报、舒兰消息、舒兰通讯)、信息、简报、及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我局总是在第一时间对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由于我局2014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因此,我局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和减免情况。
舒兰市水利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