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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文件精神,我局编制了舒兰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shulan.gov.cn/gzbm/cyqwjw/xxgkml/)

  一、总体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公开内容涉及机关简介、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录用、水资源服务、水土保持服务、河湖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受理、精准回复。2021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充实和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二是确保网站信息发布质量。要求局各单位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各室工作职责,确保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还需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履职尽责,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通过定期的信息整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强督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