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舒兰市卫生局200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抓好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汇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指南,负责收集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具体负责本科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工作动态及相关政府信息。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
是制定制度,规范工作。根据《条例》及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更新《舒兰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舒兰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派出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举办的专门培训,促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主动公开,便民利民。我局充分发挥局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医学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并结合实际,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快速、形象、准确以及覆盖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及时公开卫生工作信息。截止目前,我局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关职能、行政审批、医学动态、工作动态等。特别是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我局在舒兰电视台每周公布一次我市甲型H1N1流感发生与流行情况,避免公众恐慌。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站:在本局网站以及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本局工作动态相关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在电视台、舒兰消息等新闻媒体积极公开本局工作动态及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涉及艾滋病等传染病的个人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巩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完善。
针对存在的不足,结合卫生工作实际,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以政府信息的依法公开促进中心工作的有序、扎实推进,以中心工作的发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细化,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相关信息的审核、更新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重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法规、医政信息、资格考试、卫生监督、重大传染病防控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类、服务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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