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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我局编制了舒兰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项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究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卫生健康局,地址:舒兰市市政府大街2006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602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列外,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我局执法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我局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认真贯彻《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首先下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政府工作计划,明确了职责,规范了政务公开程序,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卫生健康局在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同时大力抓好制度落实。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确定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时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按照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确定文件信息的公开属性,确保了文件信息的有效公开和信息安全。按照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向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尤其是服务类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作用的发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社会监督评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吸纳民意,满足群众需求。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能及时在网上公开最新信息,修改了发生变化的信息,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常态化更新。

)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办事信息网上公开。二是加强医疗监督类信息公开。三是推进政府大厅“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及网上查询具体事项功能。四是全系统医疗器械采购信息网上公开。五是对舒兰市城市饮用水水质检测实行每季度公示。六是加强惠民类信息公开力度。七是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服务能力。通过政务公开推动医疗行业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以公开促进服务,以服务推动公开,全面提升行业的信息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数量。2021年舒兰市卫生健康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71条。

公开的内容。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我们本着服务社会,方便患者就医的原则,重点公开行业信息、工作动态、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等信息,市群众能够更好的利用网站来了解舒兰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情况,在便民服务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2021年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46条,中医医师考核报名审核类信息1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类信息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法律法规条例0条,医疗废水检测报告4条,医疗器械采购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不规范、有个别的错误链接、错别字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要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等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备案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