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舒兰市税务局 >> 履职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结合舒兰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发挥税收征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征管质量,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准确入库,达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三)负责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根据税源和省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 负责监督检查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舒兰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七)负责舒兰市辖区内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系统经费、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系统的计划生育及党务、共青团、工会、妇女等工作。 

(十四)负责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开展税收工作调研,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局、地方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舒兰市税务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对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制定税收调研课题;负责组织税收学术理论交流与研讨; 负责本局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包括车辆管理、四防安全、办公用品采购及发放、大楼卫生及院内绿化、福利的采购及发放、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及房补、会议室的管理等工作;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原材料采购的管理、组织食堂人员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的身体检查、职工午餐和客餐、餐饮质量和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劳务用工人员的管理;负责报刊订阅工作; 负责各项房产的管理维护工作及出租房产水电费供热费等各项费用的收缴;负责本局机关的接待工作;负责对系统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管理 

负责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基本建设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内部财务审计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服装管理;负责公务卡管理;负责机关食堂财务核算。

党建工作股 

负责本局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负责系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党内的年度争先创优评比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税务文化建设、基层建设工作、思想政治等项工作;负责走访慰问工作;负责典型培树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先进典型挖掘、培养、树立及宣传;负责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党建办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档案整理归集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建各种体育俱乐部,组织机关各种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检查;负责困难干部、职工的扶贫帮困,节日送温暖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事教育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负责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政策咨询和生活帮助;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纪检组 

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案件检查、案件管理、执法监察;负责纠风及软环境建设、廉政文化及反腐倡廉教育、惩防体系建设;负责档案、信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报表、纪检监察信息系统维护;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案件查处、廉政文化及反腐倡廉教育等项工作。 

法制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内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汇办工作;负责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负责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及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征收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的征收管理、政策解答和业务处理;组织实施上述税种的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和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对上述税种日常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参与对上述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代开发票环节进行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管理;负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对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所得税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源调查、收入分析、汇算清缴等工作;负责对辖区所得税日常管理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实施所得税业务培训工作、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进出口、大企业、税收风险等方面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和进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负责相关信息系统的应用及管理:执行本单位出口退(免)税年度计划: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相关税种和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 

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负责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负责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等相关工作;负责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使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研究、制订、规划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我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以及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本局信息安全管理与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局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第一税务所 (办税服务厅)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公开办税等工作;负责受理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办税服务大厅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实施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负责组织实施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第二税务所

负责全区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工作。

十四税源管理一 

负责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辖企业、纳税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做好税源调查工作;负责配合征收管理科完成各项税收工作;负责做好税收工作的扩大宣传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税源管理二 

负责辖区内中小税源企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辖企业、纳税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做好信息采集工作;负责配合征收管理科完成各项税收工作;负责做好税收工作的扩大宣传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税源管理三 

负责辖区内个体税源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辖企业、纳税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做好分类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征收管理科完成各项税收工作;负责做好税收工作的扩大宣传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