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及监察机关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我局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舒兰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张立学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及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分门别类、认真编制。我局根据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县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告栏、电视台公示、发放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对需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界定范围准确。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发布新增的政务信息。
3、把握原则,定时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主动适时公开环保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坚持及时原则。及时公开新颁布的环保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新上建设项目,特别是环境敏感建设项目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公开审批建设项目有关程序,让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但了解政策,还知道如何办理环保有关手续的程序、步骤及做法。二是坚持透明原则。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理解和执行;新上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材料及办事程序以及需要编制环评类别等内容公开透明;所有新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按审批权限办理,属于我局审批的及时办理,应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我局也及时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审批(含初审意见)都坚持集体讨论,办理审批从未出现不讨论就审批或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凡是没经集体讨论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对于涉及环境敏感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取电视公示、张贴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公告,方便公民参与了解,让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所有审批项目不但符合环保规定,而且项目建设对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对群众生产、生活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99条,其中环保法律法规规定14条,环境监察和审批项目41条,环保局及其附属机构设置5条,环保局政务公开栏1条,环境监察各项规章制度38条。
2、公开内容
(1)环保法规方面:《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向社会公开。
(2)环保审批类型:按职能,将由我局办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或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排放污染物物许可证、临时排放污染许可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建筑施工噪声特殊排放许可证、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噪声排放许可证、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运行等审批类型向社会公开。
(3)环保机构设置:环保局机构编制方案、环境监测站机构编制方案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4)环保局领导成员分工:将局党组、正副局长成员以文件形式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开。
(5)政务公开栏。将环保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及其它有关情况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公开。
(6)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将省、市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及2010年度污染减排指标向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及时公开。
(7)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根据省、市要求,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电视台及县政府公告栏公开。
(8)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我局根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及其他超标排放噪声的加工厂等环境敏感建设项目及时制订了有关管理规定,并及时公开。
(9)排污费和监测费征收标准:将国家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以及省物价局发布的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等规定及时公开。
(10)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在县城范围使用环境空气质量采样仪设备采集的数据,每周向公众公告一次。
3、公开形式。
(1)政务公开形式。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或以布告、文件、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及应当公开的范围内公开。公开的时间,凡是应 当及时公开的按时公开,凡是应当请示或研究后公开的按程序公开。
(2)政务公开管理。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具体落实。
三、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暂无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情况。
2、本年度无政务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
2、公开形式不广。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政务信息除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公开外,没有其他更方便公 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五、今年的工作计划
1、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能按要求,经常更新。
3、加大信息公开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