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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分局编制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舒兰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shulan.gov.cn/)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地址:舒兰市站前路687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82592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分局继续将环境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及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方式、程序、时限,监督和保障机制等。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好地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分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环境宣传教育科,由科室负责人兼任主任,负责具体安排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其他各站、办、科各负其责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分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类,对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且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为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结合我分局实际,按照《吉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分局各站办科要分别指定一名主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按照“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不能全部公开的应部分公开”的原则,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应提出适用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2023年我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依程序已答复完毕。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并结合我分局实际,进一步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我分局特色专栏等信息公示平台,使信息目录更加科学明确符合部门实际,提高了信息查询效率。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我局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将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内容按照管理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各站、办、科室,通过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政府环境信息。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并接受属地政府及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方式单一和缺少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

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责任到位;二是持续加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把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特色专栏上发布政府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业、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