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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广播电视台2013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1    点击数:

舒兰广播电视台201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台工作性质和任务编制了舒兰广播电视台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有基本工作情况、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舒兰广播电视台是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的市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由中共舒兰市委宣传部负责业务指导,由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依法依规制作、播出电视节目、传播新闻信息、提供生活资讯和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依法开展运营活动。

二、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文化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2、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3、依法依规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新闻信息、提供生活资讯和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4、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5、依法开展运营活动。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人秘科、总编办公室、技术事业部新闻部、外宣部、播音制作部、专题部、广告文艺部、广播传媒中心9个科室。

1)人秘科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文秘、财务、档案、外事、信访、保密、党务、纪检监察、群团、离退休、劳动工资工作。

2)总编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负责视听效果调查和监督;负责掌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情况,并制定计划;协助指导采、编、播工作流程;研究广播电视宣传改革和创新;组织全台广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对录、播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和改造;负责通联工作。

3)技术事业部

制定全台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发射台、转播台、技术上报工作;负责全台所属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公用天线系统施工安装,使用和审检、论证、呈报等管理工作;负责节目带使用发放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广播电视设施、技术维护和运行工作。

4)新闻部

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搞好全市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件的跟踪报道;宣传报道党和人民群众关心难点、热点问题;搞好舆论监督。

5)外宣部

负责向上报送新闻稿件、宣传舒兰;指导全局向上级新闻单位推荐节目的审检、报送;打造舒兰宣传品牌。

6)播音制作部

负责每日舒兰新闻、天气预报的制作播音;负责舒兰新闻的监听、监审和监看,预防播出事故;负责年度市委、政府重要会议,各项领导重要活动的资料保存。

7)专题部

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时效性的政策性报道;围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社会报道;开展为繁荣市场、沟通信息、更新观念、传播知识,引导消费的经济性报道;配合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参与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需要制作负责专题片、专题节目。

8)广告文艺部

贯彻执行《广告法》依法经营电视广告,负责综艺节目的策划与编播、机房节目上载、传输、播出;节目的监听、监看、杜绝播出事故。

9)广播传媒中心

负责舒兰广播电台节目的采、编、制、播、设备运行维护,保证信号畅通。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职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本年度我台共上报公开信息2条,分别是关于印发《舒兰广播电视台“三创”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新闻部等五个部门2013年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0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