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区办公室编制了舒兰经济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地址: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0号,邮编:132600,电话、传真:0432-68866009。
一、总体情况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重点工作予以部署,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于凤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马立峰、刘俭柱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责成开发区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网公开。
2、加强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主动工作性、积极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对热点、难点申请进行专题研究,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谨合法、规范有序。区内各企业各部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舒兰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舒兰经济开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
2020年,我们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一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一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一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无。
舒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