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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shulan.gov.cn/xzjdkfq/cyjjkfq/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0号,邮编:132600,电话、传真:0432-688660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为契机,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开发区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积极推动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我单位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新规划并调整设置了体裁分类,使信息目录更加科学明确符合部门实际,提高信息查询效率;重新梳理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在法定时限做出答复;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预决算信息、重要工作通知等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实时上传,严格履行主动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失泄密事件。全年推送信息共计9条。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确保按规定及时做出有效答复。2022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0件,办件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全力做好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发区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将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落实到具体局办,通过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招商引资、助企纾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政府信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力的促进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单位通过不断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要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今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力促我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对重要事项和决策努力探索事先征求公众意见,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在培训对象上尽可能覆盖到所有相关人员,在培训内容上更加聚焦程序、时限、要素等内容,努力提升培训和实际运用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