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法特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舒兰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我镇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对本报告有任何异议,请与法特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舒兰市法特镇街内,邮编:132619,联系电话:0432-68962320。现将法特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法特镇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照舒兰市政务服务局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我镇基础性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按照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为确保全市政府系统网站信息发布安全,凡是发布至本单位网站信息必须要形成纸质文档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核通过后,才可发布至本单位网站,同时纸质件存档。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调整。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质量。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提高业务培训实效, 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做好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保密审查格局,为后期政务信息准备及时奠定了基础。
2023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4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0件,办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全面提升我镇领导和机关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或研讨交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1.按照《舒兰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政务公开工作月自查、季督查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时建立报送每月政务公开自查台账,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的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2.积极开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布置张贴宣传资料,是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推进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遇到的实际困难。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镇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健全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目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握好政策关、政治关。
1.2023年我镇能够及时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公开,及时对2022年“财政决算”进行公开。
2.2023年我镇对2023年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对2023年我镇招录的公务员名单进行公布。
3.2023年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政府采购信息。
4.2023年我镇及时对舒兰市村务居务标准目录,舒兰市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舒兰市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舒兰市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舒兰市乡镇权责事项清单、舒兰市法特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法特镇三项制度汇编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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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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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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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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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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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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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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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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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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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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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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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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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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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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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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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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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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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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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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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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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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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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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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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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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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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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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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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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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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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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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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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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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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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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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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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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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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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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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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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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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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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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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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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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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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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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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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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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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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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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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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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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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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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有序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够细,不够深。
2.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与公众信息要求尚有差距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需要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具体负责的业务人员学习参加培训,提高网站建设工作能力,增强对网站建设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镇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操作。
2.加强干部宣传教育,提高其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
3.是加大硬件投入,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无
法特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