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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河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由舒兰市溪河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在舒兰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本单位项下,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溪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政府办),联系电话:0432-6898231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成情况

 

溪河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理清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考核、追责机制建设。在溪河镇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开展。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救助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更新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为此,我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及时认领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化更新了原编制到村(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使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严格按照舒兰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吉、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重点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真正的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公开深度到位,公开程序规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我镇在做好2024年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和宣传工作的同时,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 “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总原则,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同时,我镇还根据上级检查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查找,改进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2024年,溪河镇在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时完成,但在数量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扩充,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公开稿件内容把关不严,个别内容表述不规范。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不足,下一步溪河镇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溪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